西安58岁女子赵某居家阳台烧香疏于看管引发火灾,致使两名亲生子女遇难。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赵某犯失火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6个月。
赵某与两名子女一同租房居住,日常在主卧阳台摆放供桌,桌上有佛像及香炉。2023年5月5日傍晚,赵某在香炉点燃三根无烟香后外出购置厨具,两名子女下班回家后在次卧休息。无人看管的香火引燃阳台周边可燃物,当晚家中突发大火。
此次火灾不仅焚毁屋内财物,还造成楼上住户房屋及财物受损。经法医鉴定,两名子女均系被烧死,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就是烧香不慎引燃可燃物。
2023年8月24日,赵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事实,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,还与财产受损业主达成和解并完成部分赔偿。辩护人提出赵某已承受丧子之痛,希望从轻处置。
法院审理认为,赵某过失引发火灾,造成二人死亡及财产损失,行为构成失火罪,事故后果严重,不适用情节较轻免罚情形。结合其如实供述、认罪悔罪、积极赔偿等情节,参考社区矫正评估意见,最终以失火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六个月。
来源:红星新闻
编辑丨陈香云 实习生 杨晓蕊
一审丨陈香云
二审丨薛琳
三审丨丁兴威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